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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9章 八百骑分道


第279章  八百骑分道

    夕阳下,无垠的大草原上,一支绵延数里的队伍,正踏著夕阳的余晖缓缓前行,蹄声与车轮声交织著,在这片空旷的天地间漫开了淡淡的声响。

    若是称这支队伍为商队,那它的规模也未免太大了些,足足八百多人,八百多匹马,近百辆的货车。

    不要说是草原上了,就算是前往丝路的,也没有如此规模的商队。

    实则,这是四支商队。

    他们清晨时,分别从凤雏城离开,出城十里后,渐渐开始汇合,一路同行至此,傍晚了,到了再次分兵的时候。

    队伍最前方的一个人忽然勒住了马,商队开始停下来。

    后方队伍中,很快便有三匹骏马,载著三个人,轻驰而来,翻身下马,默契地赶到那个已经伫立在草原上的高大身影旁。

    秃发乌延负手而立,身姿挺拔,直到勒石、琉璃、利鹿孤三人走近,才低沉地道:「三位,咱们————就在这里分兵吧。」

    他缓缓抬起手,指向远方:「勒石,你带一队人马,向左侧绕行,赶到左翼的预攻点;

    琉璃,你率军向右;利鹿孤,你速度快些,绕到木兰川北面去。至于我们的行动时间」」

    他缓缓转过身来,看著他挑选出来的三员心腹大将,沉声道:「就定在后天寅时。

    寅时整,咱们同时杀入木兰川;天日天长,到寅时末,天已放亮,我们那时也应该杀进黑石大营了,营中动静一目了然,尉迟烈将插翅难飞!」

    关于奇袭木兰川的时间,四人曾反复研究过。

    最初,他们是想在白天发动袭击,因为白天袭击,可以一眼就锁定黑石部落的旗帜,准确地找到黑石部落的营地。

    要实施斩首行动嘛,这能让他们的这次行动从一开始就精准锁定目标。

    但是,诸部会盟的地点在木兰川,那地方一马平川,四通八达,便是一支几十人的小队,白天过去也能轻易便被他们远远发现。

    而且,木兰川上此时一共驻扎著二十三支部落势力,二十三个部落各有营盘,错落分布,看似散乱,实则却有联防之势。

    如果是白天发动突袭,而且被太早发现,那么各部落的第一反应,必然是结阵自保,先守营盘。

    随后,他们很容易就会看出,是哪股势力发动了袭击,来袭的敌人大概有多少,然后,这二十三个营盘,就可以出手截击了。

    到时候,本就兵力不占优的秃发部落,就会被生生切割成一堆碎肉,沦为诸部口中的猎物。

    而夜袭,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,就是捕捉黑石部落营地所在,其他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。

    他们可以用商旅的名义,瞒过尉迟野派出来的外围警哨,贴著「禁行区」的边缘抵达预定地点,静待夜幕的降临。

    待午夜之后,四支「商队」同时发难,借著夜色的掩护,可以最大限度地拖延被发现的时间。

    黑暗中,那二十多个部落将无从知道来犯者是谁,来人有多少,这种情况下,诸部一定彼此猜忌、各自据守,不敢盲目出动。

    那样的话,他们就能以最小的阻力,直捣黑石部落的大营。

    待天色渐亮,他们的底细暴露在诸部面前时,他们已经杀进黑石大营,甚而,已经砍下了尉迟烈的项上人头。

    这是四人早已商定的计划,此刻秃发乌延也不过是重申一遍,因此勒石等三人皆颔首应和,并无半分异议。

    「抵达预定地点后,你们可以派斥候先摸一摸尉迟野游骑的巡弋路线和时辰。」

    秃发乌延又补充道:「总攻的时候,你们能避开他们的游骑最好;若是避不开,便强势闯关,片刻不可耽搁,务必准时抵达木兰川。」

    他顿了一顿,又道:「至于黑石部落的驻地,我已打探到,黑石部落驻扎在木兰川地势最高的那处所在,傍著木兰河的上游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秃发琉璃大喜:「大首领,此言当真?」

    「当然是真的。」

    秃发乌延淡淡地道:「二十多个部落,想拧成一股绳儿,难!可它都不用戳,天生就是个筛子。」

    秃发利鹿孤大喜道:「太好了,如此一来,咱们奇袭的把握,就又大了几分!」

    秃发勒石听到这话,心头忽地一阵恍,难不成,秃发乌延的偷袭计划还真有成功的可能?

    可这念头刚冒出来,便被他否决了。

    不,不可能,哪怕他原本还有一线可能,在我把计划和盘泄露给尉迟芳芳以后,也完全不可能了。

    「诸位!」

    秃发乌延忽然神情一肃:「我秃发部落如今内忧外患,早已退无可退、避无可避。

    此次奇袭,胜,则能夺回部族生机,重振秃发威名;败,则我秃发一族,将彻底从这片草原上除名。

    生死存亡,在此一举,我秃发乌延,拜托大家了!」

    说罢,他缓缓退后一步,双手抱拳,对著勒石、琉璃、利鹿孤三人深深一揖,姿态恭敬而沉重。

    三人对视一眼,眼中皆燃起决绝之火,齐齐单膝跪地,双手抱拳,声音掷地有声:「愿追随大首领,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!」  

    秃发勒石尤其激动,甚至目中蕴著闪闪的泪光。

    八百余人的队伍迅速拆分开来,化作四支商队,各自沿著预定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此时夕阳尚未完全沉入地平线,夏天的白昼漫长,晚风微凉,正是赶路的好时机。

    秃发勒石骑马走在他这支队伍的最前方,晚风徐来,秃发勒石神色平静,甚至带著几分不易察觉的从容,丝毫不担心会遭遇尉迟野的游骑。

    他怀中正揣著一封密信,那是尉迟芳芳派人暗中送来的。

    信中说,尉迟烈得知秃发乌延的阴谋后,对他的弃暗投明大加赞赏,命他不动声色,配合秃发乌延的行动,把这支秃发精锐引入木兰川。

    那里,早已布下天罗地网,只待秃发乌延一头扎进去,便插翅难飞。

    尉迟烈在信中许诺,他的儿子尉迟野会故意在警戒线上留出空隙,放任他们四支队伍顺利通过。

    信中还交代,若是沿途遇到任何麻烦,或是秃发乌延计划有变,只需派人联系尉迟野的游骑,便能得到接应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秃发勒石长长吁了口气。

    尉迟烈终将成为西北草原的大联盟长,统领所有部落。

    尉迟芳芳在信中转达了她父亲的许诺:待大局定时,会将西北草原划分为东、南、

    西、北、中五部,而他秃发勒石将被任命为南部大人,执掌整个南部草原。

    他对这个承诺深信不疑。

    要知道秃发部落原是四大部落之一,现在虽已败落,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

    作为曾经的四大部落,即便势力受损,其底蕴和力量,也绝非寻常小部落可比。

    更何况,尉迟烈一旦登顶联盟长之位,必定不会容忍玄川、白崖两大部落继续与他分庭抗礼。

    而任命他为南部大人,借他秃发部的势力制衡那两大部落,才是最稳妥的算计。

    南部大人啊————

    秃发勒石眯起了双眼,眼底闪过一丝炽热。

    那可是整个西北草原上,地位仅次于大联盟长的四部大人之一。

    整个南部草原的广袤土地,从此都在他的辖治之下。

    当年的拔力末部落,若那时他就是南部大人,便在他的统治之下。

    「值得的,我所做的一切,都是值得的。」

    他低声喃喃,说服自己:「我是为了秃发部落,为了让秃发的血脉,能在这片草原上延续下去。」

    压力,他还是有的,这种压力,不是来自于偷袭是否成功,而是来自于背叛的愧疚。

    他背叛了自己的族人,背叛了从小一同长大的兄弟,背叛了养育他半生的秃发部落。

    可我,是为了给我秃发部落留一条根呐————

    秃发勒石在心中如是想著,那份深沉的愧疚,便渐渐被一种不惜自污也要挺身而出的伟大感动了。

    夜色渐深,凤雏部的主营大帐内,火塘燃得正旺,跳跃的火光将帐中映得一片暖红。

    铜炉中温著的马奶酒冒著袅袅热气,混著帐外飘来的青草气息,酿成一股独特的草原味道。

    慕容宏昭并不在帐中。

    这位慕容家的世子,自抵达木兰川后便如鱼得水,整日周旋于各部落首领之间,长袖善舞,八面玲珑。

    头两次与各部落进行接触时,他还会装模作样地邀请尉迟芳芳同往,一副夫妻一体的模样,如今却连这点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。

    尉迟芳芳倒也乐得清静。

    她与慕容宏昭本就是同床异梦的夫妻,一个心系家族未来,一个暗藏自己的算计。

    这般各忙各的、互不打扰,反倒让两人都松了口气,少了许多虚与委蛇的尴尬。

    杨灿与破多罗嘟嘟分别坐在左右几案后,目光落在主位上的尉迟芳芳身上。

    尉迟芳芳全然没有女子的娇柔,反倒如草原上的勇士一般,端起一碗马奶酒,一仰头便一饮而尽,甚至还有几滴酒洒在了前襟上,极其————豪迈。

    杨灿暗暗动了动眉,坦白说,他有点理解慕容宏昭了。

    如果换作是他,他也无法接受这样一个妻子,当然,如果是做兄弟,莫得关系!

    破多罗嘟嘟的酒意尚未全消,中午贪杯喝得酩酊大醉,一觉睡到此刻,眉宇间仍带著几分惺忪,太阳穴也在突突地跳著。

    他端起面前的酒碗,猛地灌了一口「回魂酒」,粗粝的大手抹了抹沾在胡须上的酒渍,大著嗓门道:「公主,您召见我们二人,有啥吩咐啊?」

    尉迟芳芳道:「吩咐谈不上,就是想和你们两个,商议一下明日的大阅。」

    她说著,单手一抄,就把身旁一口能盛二十多斤酒的酒坛子稳稳地抄起,手腕微倾,淡白色的马奶酒便缓缓注入空碗。

    「这大阅,我原本就没打算参加。尉迟朗故意挤兑咱们,无非是想借比试折辱我凤雏城的颜面,不过,王灿,你今日很争气啊。」

    破多罗嘟嘟一听,顿时眉飞色舞,猛地一拍几案,举起酒碗便对著杨灿扬了扬,爽朗地笑道:「是啊是啊!公主说得对,我这回可真是赚大发了!

    王兄弟,这可都是托你的福,等咱们回了凤雏城,我给你挑两个最标致的小女奴暖床,保准合你的心意!」

    「你住嘴!」  

    尉迟芳芳不耐烦地一拍几案:「睡女人的事,你们两个私下里说,我要和你们商量一下,明天大阅的事。」

    她把酒坛子放下,说道:「咱们事先并无准备,明日的比试,是一组三人,我想过了,就我们三个,一起上!」

    破多罗嘟嘟一听,喜道:「咱们三个一起上?那当然能再拿魁首了。」

    尉迟芳芳不悦地道:「拿什么魁首,咱们退得不太难看就成了。」

    杨灿目光微微闪动,试探地道:「公主,这话有些长他人志气,灭自己威风了吧?

    公主一身武技不逊男儿,嘟嘟大哥也是一方勇士,咱们三人上场,难道还没资格争一争魁首?」

    「资格,当然有,但是没必要。」

    尉迟芳芳沉声道:「刀枪无眼,明天可以不禁杀伤的。

    咱们受了伤固然不好,为此杀伤了哪个部落的勇士,引发两族嫌隙,也是得不偿失。」

    她顿了一顿,才说出自己的盘算:「我打算,带你们两个一同上场。

    前边的比试,各部落想必都不会下死手,咱们尽力周旋便是。

    等到要进入决赛时,咱们便见好就收,故意放水认输。

    如此,既保全了我凤雏城的颜面,也不至于万一失手,得罪了某部。」

    见好就收?

    杨灿此来草原就是为了搅局的,一旦有了杀伤会乱?乱了好啊。

    杨灿马上摆出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,朗声道:「公主,属下明白您的苦心,是不欲我凤雏部多树强敌。

    可也正因为咱们凤雏城如今势弱,这比试的魁首,咱们才更该奋力去夺取才对!」

    「夺魁?」

    「不错!咱们要是赢了,凤雏部的勇武之名,必定传遍整个草原。

    眼下咱们地盘尚小、人口不足,名气便是咱们与诸部竞争的最好武器,也是吸引各部归附的底气!」

    破多罗嘟嘟听得豁然开朗,摸了摸自己剃得光亮的头顶,跟著附和道:「对啊!等联盟组建起来,必然要扫荡秃发部落。

    咱们凤雏城若是能借著这场比试扬威,到时候,那些秃发部逃散的牧人,必定会纷纷来投,咱们的势力就能更加壮大了!」

    尉迟芳芳脸上露出欣慰的笑意。

    她的部下不畏战,不怕死,一心为她的部落考虑,她当然开心。

    不过,也正因此,她更不舍得这两员爱将冒险了。

    虽说杨灿今日展示了他的神力,可力量并不是杀人技的全部,若真是生死相搏,她觉得这个商贾出身的力士,都未必敌得过她。

    这是大将之材,岂能放在匹夫之斗中消耗。

    再者说————,尉迟芳芳想起下午与白崖王妃的一番接触,眼底便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。

    她摇了摇头,决定对这两员心腹爱将稍稍透露一点儿消息。

    「王灿,嘟嘟啊,你们所说的,原本没错。不过————,我父亲一心想当这个大联盟长,可却未必就能如愿呢。」

    她笑吟吟地扫了二人一眼:「秃发部落秘密购置甲胄,欲一统草原,野心勃勃。

    可我父亲想用讨伐秃发部落为借口建立联盟,难道他会满足于只做一个联盟长?

    接下来,他想做的,就该是可汗了吧?你们认为,诸部首领能不能看出他的心思呢?

    如果是那样的话,我的这位父亲大人,在诸部首领眼中,算不算是另一个秃发乌延」?」

    这番话让杨灿心中一凛,顿时了然。

    看来,这场为了凝聚草原各部力量、共同对抗秃发部落的结盟,实则暗流涌动,各方势力皆各怀鬼胎啊,妙极!

    破多罗嘟嘟虽说性子憨直,像个没心机的铁憨憨,但尉迟芳芳已经说得这般明白,他也不至于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琢磨片刻后,他眼底顿时掠过一抹喜色。

    杨灿轻轻点了点头,拱手道:「既然公主已有决断,属下谨遵公主安排便是。」

    他嘴上这般说著,心中可不甘心。

    虽说尉迟芳芳透露了诸部各怀机心,不会让尉迟烈轻易坐上联盟长之位,但诸部既然欣然赴盟,显然对于「建立草原联盟」这件事本身,还是颇有兴趣的。

    一旦联盟真的成立,即便尉迟烈最终白忙一场,也是为慕容家做了嫁衣。

    而对他来说,如今最大的威胁就是慕容阀。

    他在于阀地盘上正苦心经营著属于自己的势力,如今强敌环伺,于他而言,既是千载难逢的机遇,也是致命的威胁。

    若是敌人的势力足够强大,或许能倒逼他加快产业成型、凝聚自身力量。

    可若是敌人过于强大,覆巢之下,安有完卵?他辛苦经营的一切,恐怕都会付诸东流。

    杨灿心中清楚,尉迟芳芳并不在乎明日这场比武的输赢,她把博弈的重心,放在了后续的议盟大会上,放在了各方势力的拉扯之间。

    可他不一样,他要的是草原的混乱。

    唯有让各部之间生出怨隙、彼此猜忌、互相争斗,始终一盘散沙,才最符合他的利益。

    可眼下尉迟芳芳心意已决,他若是再执意反对,显得过于急切,反倒不妥了。那不如杨灿端起面前的酒碗,缓缓呷了一口,目光落在跳动的火塘上,心中已然有了主意。  

    明日的实战大比,若是有合适的机会,便暗中搞事,挑拨各部矛盾。

    若是没有机会,便暂且遵从尉迟芳芳的安排,见好就收。

    他们不下杀手,不代表其他部落的赛手也会手下留情。

    明日的大阅之后,必定会有部落因为死伤,生出怨愤之心。

    再加上后续的议盟大会,诸部既然不愿让尉迟烈如愿,彼此之间必然会展开更激烈的拉扯与算计,部落之间的怨隙也会越来越深。

    那么,若是明天夜里,有人偷偷潜入某个部落的营盘,暗中杀死他们的人,那个部落,会怀疑谁呢?

    草原上的汉子,大多性情刚烈、脾气火爆,像是一点就燃的炮仗。

    一旦有人死伤,再稍加挑拨,必定会互相猜忌、大打出手,到时候,草原之上,必定会乱作一团。

    杨灿想著,又呷了一口马奶酒,入口先是淡淡的酸涩,随后便是醇厚的酒香,夹杂著一丝独特的膻味,顺著喉咙滑入腹中。

    次日天光破晓,木兰川上的薄雾尚未散尽,第三日的会盟大阅便已拉开帷幕,成为所有部落目光的焦点。

    不同于前两日的比试,今日登场的,多是各部举足轻重的人物,或是首领的子侄,或是部落的贵族。

    今日的比试乃是无规则近战,刀枪无眼,拳脚无情。

    即便赛前再理智沉稳的勇士,一旦踏入赛场,被搏杀的戾气裹挟,也难免性情大变、

    失了分寸。

    伤亡,是注定会出现的。

    看台正中,一具鎏金兵器架赫然矗立,日光穿透薄雾洒在上面,流淌著璀璨的金辉,却丝毫掩盖不住架上那杆马槊的凛冽锋芒。

    那便是用百炼镔铁铸就的「贪狼破甲槊」,是今日比试中最诱人的奖品。

    这是一柄在千锤百炼中淬成的杀器,静静矗立间,便透著一股慑人的威压。

    日光斜斜切过槊身,百炼镔铁打造的槊刃流转著冷硬沉敛的银灰色光泽,没有浮华的装饰,唯有那份锤炼的凌厉,直逼人心。

    此槊足足长一丈二尺,比寻常马槊长出近二尺,顶端的槊锋锋利无比,竟长近三尺。

    这般长度、形制与重量,唯有力量型的武将方能驾驭自如,把它的杀伤力发挥到极致。

    若是力量稍逊之人贸然执掌此槊,反倒会被其拖累,成为战场上致命的负担了。

    正因今日比试不禁伤亡,这柄神兵才被提前亮出,用以点燃所有参赛者的斗志。

    至于那条象征无上荣誉的金狼腰带,虽然华丽贵重、载满荣光,却不及这贪狼破甲槊这般令人痴迷,并未提前陈列出来。

    那位黑石部的二部帅尉迟朗,还是颇有心计的,深谙如何吊足众人胃口,勾起参赛者志在必得的执念。

    杨灿缓步走近,抬眸仰望著这杆马槊,目光细细地掠过槊锋、槊杆与槊,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叹。

    凌厉的菱形槊锋两侧,各有一道宽近一寸的血槽蜿蜒而下,槊锋与槊杆的连接处,尊狼头槊首栩栩如生。

    再看那槊杆,竟是极为难得的复合缠杆,用了桑、柘、柞等硬中带韧的木料纵向贴合而成。

    之后再缠以牛筋、藤条,涂以胶、裹布、髹漆,方才制造完成。

    这种复合缠杆才最有实战价值,远比单一木材整体成型更好,哪怕你用的是最好的百年柘木,也不如它。

    打造马槊,普通马槊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,精品马槊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,顶级马塑需要三到五年时间。

    其时间之所以漫长,不在于槊尖,恰在于这根槊杆儿。

    要能配重适宜,让你提著马槊时有举重若轻之感,策马高速对冲时,槊杆不会折断,全要名匠著力在这槊杆之上。

    只要懂得马槊打造流程的人只看一眼便会知道,眼前这杆槊,槊杆坚如精铁、韧如强弓,至少由名匠耗时五年而成。

    而实际上,这杆槊是慕容家延请名匠历时七年打造而成。

    慕容阀主把它奉若珍宝,为了天下霸业,极需拉拢草原势力时,才忍痛把它拿出来,悄悄送给了尉迟烈。

    尉迟烈依附慕容阀,除了两家联姻,将来坐天下的那人将有他尉迟家一半血脉这张大饼,就有这杆槊的诱惑。

    「这槊,与我有缘呐!」

    一声粗豪的赞叹陡然响起,杨灿一听这话,不禁吓了一跳,急忙扭头一看,出现在面前的,并不是一个光头和尚,这才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只见破多罗嘟嘟双手叉腰,仰著头上下打量著马槊,眼神发亮,啧啧赞叹,「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嘛!凭我这力气,定然能将它耍得风生水起!」

    杨灿还没说话,旁边那些围观者齐齐向破多罗嘟嘟重重地啐了一口唾沫。

    杨灿正想打趣两句,目光扫过人群,忽然瞥见了尉迟伽罗与尉迟沙伽姐弟二人。

    杨灿忙向二人笑著扬了扬手,打招呼道:「伽罗、沙伽,你们也来了。

    「9

    尉迟昆仑家的儿女,个个容貌出众,尤其是阿依慕夫人亲生的三个孩子,更是完美继承了尉迟昆仑的挺拔身高,和于阗美人阿依慕的倾城容颜,简直完美————

    对了,小曼陀呢?

    「灿阿干!」

    一声清脆软糯的呼喊陡然响起,尉迟伽罗身旁,一只小小的手掌高高扬起,在空中欢快地挥舞著,腕间戴著的金铃随著动作叮铃作响,悦耳动听。  

    杨灿这才发现,尉迟曼陀正站在伽罗与沙伽中间,只因她个头娇小,被人群遮挡,方才未曾看见。

    「你怎么就叫他阿干了?」

    尉迟伽罗一头黑线,无奈地低头呵斥小妹:「你叫他灿大人、突骑将都行,这般称呼,太过亲昵了。」

    阿干,是鲜卑语中「兄长、大哥」的意思,虽然并非仅限于亲兄妹之间,却也需得关系极为亲密方可如此相称。

    伽罗可不觉得,她们姐妹与杨灿之间,已然熟络到了这般地步,小妹这般称呼,那她该如何称呼王灿?

    可曼陀却全然不理会她的抗议,松开伽罗的手,迈著小碎步,欢快地向杨灿跑了过去,小脸上满是笑意。

    杨灿哈哈一笑,弯腰揉了揉曼陀的头顶,打趣道:「昨天大阅结束,你跑得比兔子还快,难不成是回去数赢来的钱财了?」

    「对呀对呀!」

    曼陀眉飞色舞,小脸上满是得意:「阿干,我赢了好多好多钱呢!我们想送你一份贺礼呢,你喜欢什么?」

    这时,伽罗和沙伽也走过来,向杨灿微笑示意。

    杨灿笑道:「怎么,你们今天不想设赌了吗?」

    曼陀美滋滋地摇头:「不啦不啦,我都赚了好多啦。草原养不起贪心的狼,毡房容不下多占的羊,再赢下去,我都没地方放钱啦!」

    杨灿被她这番孩子气的话逗得开怀大笑,一旁的尉迟伽罗听著,俏脸却微微变色,试探著问道:「灿————大人,你不会还想争夺今天的大赛魁首吧?」

    杨灿目光微微闪动,唇角噙著一抹意味深长的淡笑,从容地道:「看情况呗,万一——

    ——有机会呢?」

    沙伽一听,顿时急了,连忙劝道:「灿大人,今日的比试不禁生死啊!

    你虽说一身天生神力,可终究不是刀枪不入。

    你已然是草原第一神跤手,威名远扬,实在没必要再冒这份险去争夺魁首!」

    伽罗也板起俏脸,明明满心关心,嘴上却不肯软半分,语气里带著几分娇嗔与警告。

    「我还想送你一份厚礼呢,你若是死在赛场上,那我可就省下了。」

    二人的对话,恰好被周围围观马槊的部落勇士听了去。

    一时间,人群中泛起一阵骚动,那个昨天拿下摔跤第一、害得无数人倾家荡产的王灿,竟然要争夺今日的近战魁首?

    这个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一般,迅速在各个部落的人群中传开了。

    那些因昨日赌输而愁肠百结、恨不得上吊自尽的赌徒,眼中忽然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。

    仇恨的宣泄,也可以化作活下去的勇气。

    不多时,便有一个个输红了眼的赌徒,跌跌撞撞地找到了本部落即将参赛的勇士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些赌性太重,一下子赌上了所有,如今已经倾家荡产的赌徒,尤其的疯狂。

    他们跪在本部落即将参赛的勇士面前,额头抵著地面,苦苦哀求。

    「大人,求您杀了他,一定要杀了他啊!我的毡帐、我的女人、我的女儿,全都送给您!

    只要您能把王灿杀死在赛场上,我愿意一辈子给你牧牛羊、守营帐,当牛作马,毫不反悔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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