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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灯还亮着


我骑着那辆永久牌自行车往家走的时候,天已经擦黑了。

秋收过后的老街弥漫着一股子潮湿的稻草味,混着路边煤炉子的烟,呛人又熟悉。车轮碾过坑坑洼洼的水泥路面,每过一个坎,车筐里的苹果就颠一下——我特意绕去副食店买的,八毛钱一斤,挑了六个最大的。路灯还没亮,沿街住户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,有家在炒辣椒,喷嚏跟着香味一块儿往外飘。

这条街我前世走过无数遍,每一块裂缝我都认得。上一世最后一回走,我欠了一屁股债,从这跳了楼。那时候路灯是亮的,照着我影儿很长。现在影子也很长,但方向反了。

到了家门口,我支好车子。三间平房,院墙上爬满了枯了的牵牛花。推门进去,屋里飘出来炖白菜的味道。

“哥?”

炜婷从里屋探出头,马尾辫一甩。她穿着校服,袖子挽到小胳膊肘,正在台灯底下写作业。那盏台灯灯罩掉了一边,铁丝露着,光打在她半边脸上。

“我买的苹果。”我把网兜递过去。

“哇,红富士!”她掏出一个在袖口上擦了擦,“妈,哥回来了!”

里屋传来铝锅盖被掀开的声响。

母亲刘淑芬端着一锅白菜粉条炖豆腐走出来,热气糊了她的眼镜片。她摘下来在围裙上擦了擦,看我一眼,笑了一下,没说话。她把锅放到桌子中央,又折回去拿碗筷。四副,白瓷的,边上描着蓝边,磕了好几处,用红漆描过。

屋里陈设跟我记忆中一样。墙上挂着1990年的挂历,是机械厂发的,印着一辆小汽车,十二月的那个格子还空着。14寸黑白电视摆在堂屋角落,正在播《渴望》,刘慧芳在屏幕上掉眼泪,雪花点一阵一阵的。父亲炜正坐在藤椅上,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,领口磨出了毛边。他面前的矮凳上放着一只搪瓷缸子,“劳动最光荣”的红字掉了漆,露出底下的铁皮。

他没看我。眼睛盯着电视,手伸到缸子旁边,摸出一瓶红星二锅头。

“吃饭吧。”母亲说。

桌子是折叠的,四条腿有一条短,底下垫了块瓦片。炜婷把作业本收起来,给我拉了把椅子。我坐下来,正对着父亲。他端起碗,手有点抖——那是三年前在车间里被冲床砸过的后遗症,腕子里面打了钢钉。白菜汤盛到碗里,晃出一圈油花。

“爸,妈,”我放下筷子,“我过两天要出去一趟。”

屋里只有电视里的声音。慧芳在哭,音乐很响。自从我从厂里打了辞职报告,就没回过一趟家。

父亲没抬头,继续夹了一筷子粉条。他的咀嚼声很重,一下,两下。

“去哪?”问的是母亲。她把一块豆腐夹到我碗里,动作没停。

“省城。可能还会去更远的地方。”

咀嚼声停了。

父亲慢慢放下碗。他的手还在抖,碗底磕在玻璃板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他没看我,看向电视。刘慧芳正好说出那句经典的台词,屋子里回荡着配音的混响。

“干什么去?”

“做生意。”

“你那个百货店呢?”

“交给店里的人管。十八个乡镇的点也安排好了。”

父亲的嘴角往下撇了一下。那个表情我太熟悉了——以前每次我跟他提起”做生意”,他都是这个表情。不是愤怒,是一种更深的情绪,像在看一个走火入魔的人。

“胡闹。”他说。

就两个字。声音不大,但像两块石头砸进水里。

炜婷在旁边小声说:“哥又不是胡闹,他比厂里那些领导强多了。领导才……”

父亲转过头看她。

他没说话,只是瞪了一眼。那眼神不重,甚至算不上凶,但炜婷的话立刻断在了半截。她低下头,筷子在碗里戳着,不敢再出声了。但她也没认错。

“吃饭。”父亲说。

桌上只剩下电视机的声音和咀嚼声。母亲的碗端到嘴边,又放下了。她起身去厨房:“我盛点汤来。”

厨房就在隔壁,没有门,只有一道布帘子。她在帘子后面站着,水龙头没开——水桶里是早上接的自来水,她没用。她就站在那儿,碗拿在手里,竖着耳朵。

我知道她在听。

父亲喝了一口二锅头,喉结滚动了一下。他的脸很瘦,颧骨突出,工装领口敞着,露出里面洗变形的跨栏背心。厂里的效益早就不好了,工资拖欠了两个月,他不说,我也知道。

“什么时候走?”

“三天后。”

他没再问。端起搪瓷缸子,把剩下的酒一口喝完,站起来,走进了里屋。

电视还在放,《渴望》的片尾曲响起来。炜婷凑过来,压低声音:“哥,你去省城带我玩呗?”

“你好好学习。”我揉了揉她的脑袋,“考上重点高中,哥带你去省城最好的饭店。”

“拉钩?”

“拉钩。”

她伸出小拇指。她的手指很细,指节处有写字磨出的茧子。前世这双手,后来去流水线拧了十五年的螺丝。

母亲从厨房出来,手里端着一碗汤,碗沿冒着热气。她看了眼里屋的方向,把汤放在我面前。

“多吃点。”她说。

我没说话,端起碗喝汤。白菜炖得很烂,粉丝吸饱了汤汁,烫嘴。这味道我记了两辈子。

饭后我帮炜婷检查完作业,又跟母亲说了几句闲话。她说巷口老张家的闺女结婚了,男方是纺织厂的;她说今年的白菜便宜,三分钱一斤腌了十几棵。她没问我去省城做什么,也没问我什么时候回来。

十点多,我起身告辞。父亲已经进了里屋,门帘子垂着,里面没点灯,不知道是睡了还是醒着。

“我走了,妈。过两天再来。”

“骑车慢点。”她帮我把围巾紧了紧。围巾是她织的,藏青色,起球了。

我推车子出了院门。巷子里很安静,只有我自己的脚步声。到了巷口,我刚要上车,身后传来一声喊:

“站住。”

我回头。

父亲站在院门口,身上还是那件蓝工装,没披外套。十一月的夜风很硬,他缩着肩膀。他朝我走来,步子不快,手插在工装口袋里。

走到我面前,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,塞到我手里。

那是一个布包,手掌大小,用一块旧手帕裹着,系了个死结。

“拿着。”

我低头看。手帕是蓝色的,印着白色的工厂标志,是机械厂发的劳保用品,边角都磨毛了。

“爸,这是……”

“我年轻时出公差,厂里派我去省城学习。”他的声音很哑,被风吹得断断续续,“三个月。我记了笔记。哪些地方能住人,哪些地方有食堂,哪些地方……别去。”

我愣住了。

他转身往回走,走到院门口,又停住。他没回头。

“你那个店,我去看过。站在马路对面,看了一下午。”

我站在原地,手里的布包攥得死紧。

“爸……”

“灯还亮着,”他说,声音从风里传过来,“你回来的时候,认得路。”

门吱呀一声关上。院子里那盏灯没灭,从窗户里透出来,在地面画了一个方块。

我站在巷口,手里攥着那个布包。风从北边吹过来,卷起地上的落叶。远处的电线杆上,大喇叭突然响了,开始播放夜间新闻,电流声滋滋啦啦。

我解开那个死结。里面是一个牛皮纸的小本子,边卷了,封面上有褪色的钢笔字:“出差记录·一九六五”。翻开第一页,字迹工整:

“省城火车站东广场,住招待所,每晚八毛。往北走三条街,有公家食堂,馒头五分一个……”

再往后翻,密密麻麻记了十几页。哪条路晚上不安全,哪个商店的售货员态度好,哪个巷子里有免费的开水。

最后一页,不是记录。只有一行字,写得很大,笔迹比前面潦草:

“想家。第三十七天。”

我把本子合上,塞进口袋。远处有人家在放鞭炮,噼里啪啦的,不知是哪家有喜事。我蹬上车,往城区骑去。

骑出去很远,到了大路上,我才回头。

巷子已经看不见了。但我知道,那盏灯还亮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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